她瑪說:「我哥哥,不要玷辱我。以色列人中不當這樣行,你不要做這醜事;
她瑪說:「哥哥,不要,不要玷污我!在以色列不應當發生這種事,不要做這種惡事。
他瑪對他說:“不要!哥哥!不要污辱我!在以色列中不可作這樣的事。你不要作這醜事。
塔瑪爾對他說:「不,哥哥,不要玷辱我!在以色列絕不可做這樣的事,你不要做這醜惡的事。
她瑪對他說:「哥哥,不可以!不要玷辱我!以色列中不可以這樣做,你不要做這醜事!
「不要!」塔瑪說:「哥哥,不要逼我做這種醜事。在以色列不許有這種事!
那地的主-希未人、哈抹的兒子示劍看見她,就拉住她,與她行淫,玷辱她。
雅各的兒子們聽見這事,就從田野回來,人人忿恨,十分惱怒;因示劍在以色列家做了醜事,與雅各的女兒行淫,這本是不該做的事。
見愚蒙人內,少年人中, 分明有一個無知的少年人,
這二人是在以色列中行了醜事,與鄰舍的妻行淫,又假託我名說我未曾吩咐他們的話。知道的是我,作見證的也是我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」
你繼母從你父親生的女兒本是你的妹妹,不可露她的下體。
你的姊妹,不拘是異母同父的,是異父同母的,無論是生在家生在外的,都不可露她們的下體。
「人若娶他的姊妹,無論是異母同父的,是異父同母的,彼此見了下體,這是可恥的事;他們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。他露了姊妹的下體,必擔當自己的罪孽。
就要將女子帶到她父家的門口,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她打死;因為她在父家行了淫亂,在以色列中做了醜事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
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;因他玷污了這女子,就要娶她為妻,終身不可休她。
那房主出來對他們說:「弟兄們哪,不要這樣作惡;這人既然進了我的家,你們就不要行這醜事。
我就把我妾的屍身切成塊子,使人拿着傳送以色列得為業的全地,因為基比亞人在以色列中行了兇淫醜惡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