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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帖記 2:14 -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晚上進去,次日回到女子第二院,交給掌管妃嬪的太監沙甲;除非王喜愛她,再提名召她,就不再進去見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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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代譯本

她晚上進去,次日被帶到另一個女宮,交給管理妃嬪的太監沙甲。除非王喜歡她,提名召見她,否則她不會再見到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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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她晚上進去,次日早晨回到第二女院去,交給管理妃嬪的沙甲,就是王的太監;除非王喜悅她,題名召她,她就不再進去見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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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她晚上進去,次日早晨回到另一個妃嬪宮,歸在掌管妃嬪的王室太監沙士甲手下;除非王喜悅她,提名召喚,否則她就不能再去見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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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晚上進去,次日回到女子第二院,交給掌管妃嬪的太監沙甲;除非王喜愛她,再提名召她,就不再進去見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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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合本修訂版

晚上她進去,次日回到另一個女院,交給掌管妃嬪的太監沙甲。除非王喜愛她,再提名召她,她就不再進去見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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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她要在王宮留宿一晚,第二天早上就會被帶到另一個後宮去,交給管妃嬪的太監沙甲照料;除非王特別喜歡她,指名召喚她,她就沒機會再回到王那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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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tras versiones



以斯帖記 2:14
8 Referencias Cruzadas  

那少年人做這事並不遲延,因為他喜愛雅各的女兒;他在他父親家中也是人最尊重的。


女子進去見王是這樣:從女院到王宮的時候,凡她所要的都必給她。


末底改叔叔亞比孩的女兒,就是末底改收為自己女兒的以斯帖,按次序當進去見王的時候,除了掌管女子的太監希該所派定給她的,她別無所求。凡看見以斯帖的都喜悅她。


「王的一切臣僕和各省的人民都知道有一個定例:若不蒙召,擅入內院見王的,無論男女必被治死;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,不得存活。現在我沒有蒙召進去見王已經三十日了。」


雅各啊,創造你的耶和華, 以色列啊,造成你的那位, 現在如此說: 你不要害怕!因為我救贖了你。 我曾提你的名召你,你是屬我的。


因我僕人雅各, 我所揀選以色列的緣故, 我就提名召你; 你雖不認識我, 我也加給你名號。


後來你若不喜悅她,就要由她隨意出去,決不可為錢賣她,也不可當婢女待她,因為你玷污了她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