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的,這道理我都知道; 但人在上帝面前怎能勝訴呢?
「不錯,我知道你所言不虛, 但人怎能在上帝面前算為義人?
“我實在知道是這樣, 但是,人在 神面前怎能算為公義呢?
我真知道是這樣; 但人在上帝面前怎能成為義呢?
我真知道是這樣; 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?
「我真的知道是這樣, 但人在上帝前怎能成為義呢?
我深知是如此、然人在天主面前怎得算為有義。
「假如你的子民得罪你,(沒有人不犯罪的),你在忿怒下容許敵人打敗他們,把他們俘虜到別的地方,即使那地方非常遙遠,
上主—以色列的上帝啊,你是公義的;然而你竟讓我們這些亡命的人得以殘存。我們向你承認我們的過錯;我們無權來到你面前。」
在上帝面前誰是正直的呢? 一個凡人怎能純潔呢?
在上帝眼中,月亮沒有光輝, 星辰不算皎潔;
但有一個旁觀者名叫以利戶(以利戶是布斯後代蘭族人巴拉迦的兒子),因約伯自以為義又埋怨上帝,就忍不住他的忿怒。
你說:我無辜,沒有犯什麼過錯; 我清白,沒有犯什麼罪。
約伯說他自己正直, 而是上帝剝奪了他申辯的機會。
在上帝面前,誰配稱為義人? 在創造主面前,有誰純潔?
約伯接著回答:
如果你記錄我們的罪過, 誰能逃脫懲罰呢?
求你不要審判我—你的僕人, 因為在你面前沒有無辜的人。
因為沒有人能夠靠遵守法律得以在上帝面前被宣布為義。法律的效用不過使人知道自己有罪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