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主向摩西頒布以下的條例。
耶和華對摩西說:
耶和華指示摩西說:
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
耶和華吩咐摩西說:
「不可偷竊。
「如果有人偷了一頭牛或一隻羊,無論是宰了,是賣了,他必須拿五牛賠一牛,四羊賠一羊。
「如果有人受託保管別人的錢或貴重物品,被竊賊從家裡偷走,竊賊被抓到的話,必須加倍償還;
那人要帶一隻公綿羊到我的聖幕門口作贖過祭。
這是為了他冒犯上主所獻上的贖過祭。
如果有人因不肯歸還以色列同胞所付的定金或保證金,或偷取別人的東西,或剝削別人,或編造謊言說東西遺失了,並且發誓否認撿到他遺失的東西,而得罪上主,他必須獻祭物。
撒該站起來對主說:「主啊,我要把我財產的一半分給窮人;如果我欺詐過誰,我就還他四倍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