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18:21 - 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 不可把自己的兒女當祭物燒獻給邪神摩洛,因而侮辱了你的上帝。我是上主。 Más versiones當代譯本 不可把兒女當作祭物獻給假神摩洛,不可褻瀆你上帝的名。我是耶和華。 新譯本 你不可把你的子孫獻給摩洛,也不可褻瀆你 神的名;我是耶和華。 中文標準譯本 「不可把你的兒女經火獻給摩洛,不可褻瀆你神的名。我是耶和華。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,也不可褻瀆你上帝的名。我是耶和華。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,也不可褻瀆你神的名。我是耶和華。 和合本修訂版 不可使你兒女經火獻給摩洛,也不可褻瀆你上帝的名。我是耶和華。 |
即使今天,你們仍然獻他們所獻的牲祭,把自己的兒子當作牲祭燒給他們所拜的偶像而玷汙自己。你們這些以色列人還敢來求問我的旨意!我—至高的上主指著自己永恆的生命向你們發誓:不准你們求問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