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如果你借錢給我子民中的任何窮人,不可像放債的人索取利息。
「倘若有貧苦的同胞向你借錢,你不可像放債的一樣收取利息。
“如果你借錢給我的人民,就是與你們在一起的窮人,你對待他們不可像放債的人一樣,不可在他們身上取利。
「如果你借錢給我的子民,給你們中間的困苦人,不可像債主那樣對待他,不可向他收取利息。
「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,你若借錢給他,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。
「我的子民中有困苦人在你那裏,你若借錢給他,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息。
有一個寡婦,她丈夫是先知群中的一員;她去見以利沙,說:「先生,我丈夫死了。你知道他是敬畏上主的人。現在有一個債主來,要把我的兩個兒子帶去當奴隸,償還我丈夫的債。」
寡婦回到神的人以利沙那裡,以利沙對她說:「把橄欖油賣掉,去還你的債。剩下的錢足夠你們母子過活了。」
決定要解決這事。我譴責民眾的首領和官長們說:「你們竟然剝削自己的同胞!」 我聚集群眾開會來處理這問題,
他借錢給人不索取利息, 也不受賄賂來陷害無辜。 做這樣事的人永不失敗。
以高利貸剝削他人致富的,他的財富終必落到體恤貧窮者的手中。
我好慘哪!我母親為何生下我呢?我得跟國內每一個人爭辯!我沒有借錢給別人,也沒有向別人借錢,可是人人都詛咒我。
又為收取利息而借錢給人。這種人能存活嗎?不!他不能!他做了這一切可惡的事,他一定死;他是自取滅亡。
他不做邪惡的事,借錢給人不取利息。他遵行我的法律,服從我的誡命。他不必因他父親所犯的罪死亡。他一定存活。
不欺詐,不搶劫。他把抵押品還給負債的人,拿東西給飢餓的人吃,拿衣服給赤裸的人穿。
他借錢給人不取利息,不做邪惡的事,公正處理糾紛。
你們中間有人作職業凶手;有人放高利貸,向以色列同胞索取利息,剝削他們,發不義之財。他們都把我忘了。」至高的上主這樣宣布了。
他們竟敢在祭壇旁邊,用窮人抵押給他們的衣服當床單;他們竟敢在上帝的殿宇裡,拿剝削窮人的錢買酒喝。
你就該把我的錢存入銀行,等我回來的時候,可以連本帶利一起收回。
那麼,你為什麼不把我的錢存入銀行,讓我回來的時候,可以連本帶利收回呢?』
「在上主—你們的上帝賜給你們的土地上,無論哪一城,如果發現有貧窮的同胞,你們不可硬著心,袖手不理。
要在當天太陽下山時還給他,使他可以用那衣服當被蓋。這樣,他會感激你們;上主—你們的上帝也會悅納你們。